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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班为便利来往各乡演出,特制戏船二只,作为交通工具,及戏班人员住宿场所。名叫红船。
红船由专门出租船只的“船栏”按戏班业务的需要而特制,以两只为一组。每组红船分为天艇和地艇,两艇大小相同,长约五丈七、八尺,宽约一丈六、七尺。船内的铺位和间隔,是按戏班的需要而设计的,船身漆上绚丽的红色。两艇的设备大体相同,船头都有一龙牙,龙牙左右,备置一锚,两锚之间,装置一门自卫用的土炮。船头有一缆索舱,泊船系缆后,即在舱位上装置上桩,供艺人练武,行船时,则在舱内米柜头装桩,使艺人不致中断练功。
船上各个卧铺,都有特定的名称。自船头算起,船舱入口的蓬檐下,左边的铺位名“大箱头”(铺位下是堆放衣、杂箱的船舱,每班有戏箱十六个,天,地艇各载八个,故名。)右边的铺位称为“下手位”。入门以后,除船舱的正中空出一条纵贯全舱,宽约二尺,名为“沙街”的走道以外,两旁均密布铺位,各分上下二层,统称高低铺。每铺长约六尺,宽约五尺(为便利来往,低铺稍窄八寸)。每铺高度,上铺约二尺八寸,下铺约二尺六寸。这些铺位,既是艺人休息、存放日用品的场所,也是他们起居、活动的唯一空间。
两艇的差异是:天艇自舱口高低铺后,不复设铺位,辟为“柜台”办事处,艇内亦不设练功用的木桩。
按照戏行规例,“柜台”人员,生、旦、末、净等文角,及“棚面”等,都住在天艇;武生、小武、六分、大花面等武脚,都居住在地艇。天艇、地艇前端的硬蓬上,均搭有炮楼,供炮手守望和住宿。炮楼之后有“一字棚”和“晒衫棚”各一,为衣、什箱及“衫手”等勤什人员休息和工作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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