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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园酒家】
文园酒家故址位于今文昌巷小学,传为文澜书院产业,其租金收入作书院和清濠公所使用。文园酒家兴盛于民初,是广州四大园林酒家之首。
据记载,文园酒家是由一独立长巷接文昌路,晚上该酒家使用煤油气灯(俗称“大光灯”),把通巷照得如同白昼。
酒家内有文会楼、曲廊池台、厅房古色古香,极具特色。日常主要做十三行银号、杨巷布匹、沙基米市等商家的生意,盛极一时。抗战期间,文园酒家结业,房产为一位医生购得,变成私家花园。20世纪50年代末,为国家征用,建成文昌巷小学,其相关文物未能传世,是为憾事。内有一联书:“文风未必随水去,园地如今属酒家。”是当年文园酒家木刻楹联,可惜已失存。
旧闻延伸 文澜书院公产用以办学
据1929年9月26日广州民国日报 现有前文澜书院董事冯应流、黄立权、朱鸿年等,以院事纠纷,不到出院议事者三年,今以数百年留遗之公产,破坏于一人之手,可痛惜。今罗松藩等,既被政府查办,将来必有追还之日,但为保存公产起见,特呈请市府,将各产业铺店加租,将款办学,设立高中初中各二班,并对高小酌收学费。
其呈略谓,查文澜收入,每年约一万元,加以下九马路丽华旧铺,及星泉里屋二处,现未租出,每年可得租银一千余元;马路繁盛地点,如伦章中华万福绍昌永顺隆等店,现在租额,不过二三十元。其余上九路十八甫、西炮台、同德大街、溶光街等皆属繁盛,若切实增租,当可加五六成,共约一万六七千元。文澜原租四千余元,亦可加重五六千元,合计总在二万余元,以之设立高中二班,初中二班,并附高等小学酌收学费,当可敷用,以地方之财,办地方友益,振兴文化,实为要图云云。
市府查清理文澜书院及西关文庙各产款一案,现正□□(旧报字迹不清)局查核办理,据呈前情,昨特令行教育局,会同工务财政两局,并案查议具覆,再行核夺云。
本专题由本报与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合作编写。
感谢中山大学图书馆提供馆藏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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