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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闻回眸 1928年-1929年
文澜书院劣绅受罚记
按自然经济的年代,民间社会很“小”,很难产生现代意义上的公共利益,近代以降,随着城市化在人类社会推进,随着公民意识和民主意识的加强,人们对私权的监督意识,对公共利益的追求意识加强了。历史证明,在有关对公共利益的处理中,政府扮演的角色重要,责任重大。
〈一〉 市民揭发文澜书院主事者“贪污”
1928年6月5日,广州民国日报刊登了一篇西关市民揭发文澜书院恶霸侵吞公款的文章:西关恶霸罗崧藩,把持文澜书院,侵吞清濠公款,致使西关街道浸淫,市民出行困难。
广州西关一带,地势低洼,沟渠纵横,若不及时清理,每逢大雨,排洪不畅,街头积水很深,市民怨声载道。但恶霸罗崧藩势力广大,耳目众多,人们敢怒不敢言。
实际上,民国初年,文澜书院就已势力庞大,广州首任市长孙科,在清理公产时,不敢动文澜书院。因该机构“一开始乃清濠公所,始于清嘉庆十六年(1811年)”,当时,西关名绅何太清、钟启韶等配合官府对西关纵横密布的濠涌进行一次清理,因为河涌疏通事关西关洋行商贾的利益。事后,西关广利、伍怡和、潘龙敬堂等十二家,捐出十三间房屋,成立清濠公所,目的是“永为修濠之用”。
后来,“更择数橼建为书院,为士子会文之所”——这就是文澜书院的来历。
可见,行商捐出这些房产是为了清理西关沟渠,而这些产业乃属清濠公所所有。文澜书院则利用了清濠公所的一部分地方,开展文学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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