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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辐射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是客观存在的严重社会问题,它不会因为手机产业的刻意隐瞒与回避就可以消失。
目前全球已开始重视手机辐射问题,并在反复“斟酌”有关辐射的技术标准,但可惜的是,相对于手机的全球普及以及消费者的健康来讲,这种缓慢的“斟酌”已经晚了,并且我们有理由相信,这种拖沓的场景在很多国家仍将会延续。所以,可悲的不是手机辐射技术标准的缺失,而是应对这种影响公共安全利益机制的缺失。
全球化时代是跨国公司主导全球经济的时代,大公司的影响远远超出了经济范畴,它们已经成为影响社会运行的动力体系。类似手机辐射这样的问题,大公司通过对产业隐私的回避,实际上已经侵害了社会公众的权利。
社会公共健康应该看成是公共产品,比如说,当很多企业都在污染空气的时候,这种公共产品的协调,监护人应该是政府。
手机辐射对公众健康的危害也是一样,我们不能因为看不见辐射而回避辐射的存在。因为社会的发展不能完全等同于公司群体的发展,而是整个民众的发展。在手机辐射问题上,各国政府有责任加速研究辐射的问题,并向民众提供对称的辐射信息;更有责任给企业制定严格的标准,使企业对民众承担更多的责任,并建立起既服务于社会,也服务于利润的双层责任。因此说,手机辐射不可怕,可怕的是国际社会没有建立起避免类似问题持续发生的快速协调机制。
现代文明在为人们带来丰富的产品和服务之时,也使人们陷入“幸福的烦恼”:随着手机使用频率的增加,由手机辐射引发的健康安全问题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什么是手机辐射
研究表明,当人们使用手机时,手机会向发射基站传送无线电波,而任何一种无线电波都会或多或少被人体吸收,从而改变人体组织,还可能对人体的健康带来影响,这些电波就称为手机辐射。
事实上,手机辐射称为照射更为合理,因为手机使用的频率是在800至1800MHz之间,与X射线或伽马射线等电离辐射完全不同,它不能在人体内产生电离化或辐射能,因此被称为非电离性辐射场。
手机辐射的大小,在国际科学界有一套比较完备的计量标准,就是所谓的SAR值。SAR是Specific Absorption Rate的缩写,即比吸收率,也称为电磁辐射测试值,通俗地讲,就是手机辐射对人体影响的大小。
1990年,国际电气电子工程师学会(IEEE)制定了手机电磁辐射的衡量技术标准。1998年国际非电离辐射防护委员会(ICNIRP)也制定了类似的技术标准,标准中均采用SAR来度量手机电磁辐射的大小。
ICNIRP的标准得到了国际电信联盟和国际卫生组织的推荐以及绝大部分国家的支持。在我国,由国家质检总局牵头,联合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信息产业部、广电总局、国家电网公司等单位组建的“电磁辐射国家标准制定联合工作组”正在联合制定我国的电磁辐射防护标准,其中也以SAR作为衡量手机辐射的基本限值。 |